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有一定限制的,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,只能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(含当月)或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(含当月)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,且不得超过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。再者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,合计不得超过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。如果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,职工及其配偶每年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支付的房租总额。如果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情况,职工本人及其配偶首次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,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数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。以后每年的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应还本付息额,上年未提取的不重复计算,提前还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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